(一)入黨積極分子的主要條件
所謂入黨積極分子,是指學習和工作表現較好,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要求進步,積極靠近黨組織,已經提出入黨申請的非黨同志。一般說,還應具備以下五條:
一、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,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。
二、本人對黨有比較明確的認識,積極要求入黨,努力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,決心為共產主義奮斗終身。
三、積極投身于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,勇于進取,鉆研技術、業(yè)務,在生產、工作、學習等方面做出成績。
四、作風正派,團結同志,遵紀守法,能夠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,敢于同不良傾向作斗爭,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。
五、本人政治歷史清楚?!?nbsp;
(二)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程序
一、入黨申請人提出書面申請。
二、黨小組或團組織向黨支部推薦入黨積極分子?! ?/span>
三、黨支部委員會經過認真衡量和審議,確定入黨積極分子,并報上級黨委備案?! ?/span>
四、基層黨委接到黨支部上報備案的入黨積極分子名單后,如無不同意見,應及時向黨支部下發(fā)《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登記表》,并由黨支部按表內規(guī)定的項目負責填寫和保管。
五、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工作一般情況下應每年開展兩次,分別于年中發(fā)展黨員計劃調整前和年末制定次年發(fā)展黨員計劃前,根據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態(tài)和變化情況進行,使入黨積極分子隊伍成為動態(tài)體系,做到有進有出,有增有減。